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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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88000元,依法减半收取144000元,由原告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