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40000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保全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查封,申请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解封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372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1-05-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