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纽福克斯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纽福克斯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借款2,028,866.52元、利息(以2,028,866.52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律师费6万元、保全担保费4,100元、调查费2,500元。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中被告北京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北京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63.73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两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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