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600,466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支付该款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5,157元,由原告***负担7,249元,被告***负担7,90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5-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