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0206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0206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支付***的违约金,以1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从2020年5月30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494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负担269元,上诉人***负担12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87元(上诉人***已预交2987元,上诉人***已预交2987元),由上诉人***负担538元,由上诉人***负担2449元。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5-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