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雷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雷州骨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付人身损失费76721.0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93.23元(***已预交)及司法鉴定费9522元(***与雷州骨科医院分别已预交8277元与1245元),共计14015.23元,由***负担7007.61元,由雷州骨科医院负担7007.62元(雷州骨科医院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将应承担的案件诉讼费用径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