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雷州市白沙卫生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雷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雷州市白沙卫生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付人身损失费35086.3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551.39元及司法鉴定费14808元,共计19359.39元(***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6225.72元,由被告雷州市白沙卫生院负担3133.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7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