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18执2641号

申请执行人:魏霞王凤岐

被执行人:邹军

申请执行人魏霞王凤岐与被执行人邹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津0118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0)津0118执264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赵洁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陆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1-05-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