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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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2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借款本金39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以未付本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0年7月2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由***负担3559元,***负担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负担7118元,***负担182元。***已向本院预交8800元,双方应于本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诉讼费用结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