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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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39569.45元并支付透支利息、违约金,透支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自2020年4月22日起以透支本金39569.45元为基数按合约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上述透支利息、违约金合计数不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2.5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