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特克斯县万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2018)新4027民初66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3,80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