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诚联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全案件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诚联物流有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钟百胜、钟珈瑜名下价值人民币345,310,056.9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已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