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借款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付清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0元,由原告***承担158元,被告***承担5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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