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3执恢231号

胡家荣、郭娟:

胡家荣与郭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9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1414.00元,其中,本金40000元,执行费514元,诉讼费900元。至此,胡家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新民初字第25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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