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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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马广勤、尹龙龙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1188弄115号1402室的房产一套(限额130万元)。查封期限三年。 财产查封期间,非经本院许可,不得对查封财产转让、赠与、抵押、变卖、毁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