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0000元及利息10202.33元,并支付自2021年1月7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500元。

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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