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303执恢185号

邢丽、成启刚:

本院立案执行的邢丽与成启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案号:(2020)川1303执810号】,于2020年11月23日划拨被执行人成启刚银行账户内存款1146.00元,被执行人成启刚于2021年4月6日主动交纳赔偿款33164.00元,共计34310.00元,其中支付申请执行人邢丽33933.00元,收取执行费377.00元。

至此,(2019)川1303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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