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2020)冀0408执恢354号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结案报告

(2020)冀0408执恢354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需要长期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该案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

特此报告

审判员梁建星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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