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11执155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董勇(被执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董勇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359.33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6304.15元,其中,本金57733.14元,利息44879.0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765.51元,消费手续费926.49元。本院已于2021年03月02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0111民初645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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