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11执155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董勇(被执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董勇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359.33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6304.15元,其中,本金57733.14元,利息44879.0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765.51元,消费手续费926.49元。本院已于2021年03月02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0111民初645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