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没收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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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8109执278号 被执行人:***,男,1**71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执行的***罚金、没收一案,执行标的为扣押***的作案工具农用三轮车一辆、油锯一台、手锯一把,经立案执行,因油锯、手锯未随案移交执行,已依法通过淘宝网拍卖***所有的扣押在农垦公安局红兴隆分局南横林子派出所的北京金龙王农用三轮车一辆,拍卖款1320元已上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账户,至此,刑事审判庭移交的(2019)黑8109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