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宇森服饰有限公司 西安春潮服装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宇森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47051元。 二、被告西安宇森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利息2776元(计算至2020年11月20)及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15%计算)。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6元,减半收取64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