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瑞武商贸有限公司 野马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和诚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野马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3,915.05元(野马集团、野马进出口公司已预交),由野马集团、野马进出口公司负担12,785.97元,由瑞武公司负担21,129.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701.82元(瑞武公司已预交),由瑞武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