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卫市鑫磊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3商业楼5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56号】;

二、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3商业楼6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58号】;

三、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3商业楼7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1号】;

四、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3商业楼8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2号】;

五、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2商业楼8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4号】;

六、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20商业楼2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5号】;

七、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区房屋一套【房产证号:宁(2016)贺兰县不动产权第XXXX号】;

八、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区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

九、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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