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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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卫市鑫磊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2商业楼8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4号】的查封措施; 二、协助解除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2商业楼8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4号】的抵押措施; 三、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区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4号】所有权归买受人邓选建所有;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A区12商业楼8号房屋一套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兴庆区字第XXXX号,土地证号:银国用(2016)第14264号】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邓选建时起转移; 四、买受人邓选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