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6870号

马清、黄杰:

申请执行人马清与被执行人黄杰动产质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马清已与黄杰抵消该案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马清与被执行人黄杰动产质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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