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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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4,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借款4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5年1月1日始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借款40,000.00元为基数,按2020年8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始计算至被告还清借款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