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乡政府 |
法院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委托被告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金仙高速梅山出口匝道拓宽项目用地内坟墓、宫仔迁移、征收及地上物补偿的公告》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