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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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透支本金8828.63元、利息(截止2021年2月3日为786.55元,之后的利息以透支本金8828.63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五计收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违约金441.43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