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孝感市南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孝感市南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聚源小区项目部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供电公司
孝感市汇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汇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得执行***、***所有的位于孝感市聚源小区3幢2单元6层0603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孝南区不动产权第0004803号,裁定书中表述为“聚源小区B栋2单元601号”]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1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5-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