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孝感新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梦县佳源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200万元,年利率6%,从2019年7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1240元,由原告***负担3340元,被告***负担279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