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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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9月8日作出的西人社局工字(2017)03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6-04
发布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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