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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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令退赔 |
法院 |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2019)黑0231执85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的位于拜泉县朝阳街金典大厦9号商服楼3-4层面积为162.46平方米、15号商服楼3-4层面积为187.44平方米、3单元14楼东门面积为106.23平方米、3单元12楼东门面积为106.23平方米四套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