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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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秦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2020)陕0702民初33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2020)陕0702民初334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由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20000元;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210元,减半收取4605元,由***负担4000元,由***负担6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14元,由***负担4610,由***负担404元,***多预交的部分持据到交纳法院予以退还,***未交纳的部分限收到本判决七日之内予以交纳。鉴定费9000元,由***负担8000元,***负担1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