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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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所有的鄂S×××**号车辆予以扣押,扣押于随州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由该支队保管。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