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建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建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783执449号

生态环境庭(申请执行人)、穆峰(被执行人):

生态环境庭与穆峰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5000.00元。至此,生态环境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闽0783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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