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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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612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此期间自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