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江县松树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002号 德江县松树建材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松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郎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郎彪于2021年4月28日支付案款人民币30000.00元和案件执行费人民币35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002号 郎彪: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松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郎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郎彪于2021年4月28日支付案款人民币30000.00元和案件执行费人民币35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28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