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惠州市贝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粤1391民初57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惠州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审原告惠州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44元,由被上诉人惠州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惠州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2244元诉讼费。上诉人***预交的二审诉讼费224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12-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