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鸿鹄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9民初87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住***。

被告: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民强。

被告:北京鸿鹄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兰。

原告***与被告***、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鸿鹄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鲁文娟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朱晨

裁判日期 2020-03-02
发布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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