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执行人西北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将创新园58号别墅返还给申请执行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西北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9745.76元; 若被执行人西北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