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南市群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淮南市群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淮南市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园林工程款,金额43000元;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车辆皖D×××××。 案件申请费45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