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沪0115民初1813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许波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许波仍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履行的义务;若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发现被执行人许波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4-17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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