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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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582执483号 宋学玉、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民委员会: 宋学玉与集安市清河镇东岔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000.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已于2021年4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宋学玉。至此,宋学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82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