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582执341号

王晶(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侯佳军(被执行人):

王晶与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侯佳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275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给付案件款2827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晶。至此,申请执行人王晶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82民初17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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