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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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运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扎赉诺尔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703执41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扎赉诺尔支行、满洲里运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雷鸣洋、刘宏蕊、雷鸣浩、赵志华: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扎赉诺尔支行与满洲里运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雷鸣洋、刘宏蕊、雷鸣浩、赵志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依据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扎赉诺尔支行的申请,满洲里市恒信公证处作出的(2020)满恒执1字第1号公证书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双方当事人,本案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