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澄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525执恢76号

惠某某、雷某某:

申请执行人惠某某与被执行人雷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525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雷某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惠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该案执行标的为21164元。执行中,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澄城县人民法院(2019)陕0525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21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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