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恢388号

郭向阳:

关于申请执行人郭向阳与被执行人卢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131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7日恢复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郭向阳与被执行人卢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131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5-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