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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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固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固镇县仲兴乡人民政府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37元,由原告固镇县仲兴乡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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