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2020)豫1526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对号牌京Q×××××拉美拉车辆的执行;

三、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0元和二审案件受理费10430元,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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