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邢台市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2020)冀0502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的第二、三、四项;

二、变更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2020)冀0502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为: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租金25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反诉费3236元,合计4536元,减半收取2268元,由***负担2000元,***负担2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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